一、份额强制转让手续
(一)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二)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三)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四)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以上提交材料无法准备请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二、什么是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公司表决权与股权的关系
公司表决权与股权的关系是,公司的表决权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股东具有股权的多少,直接影响其表决权的分量。但如果公司章程对表决权另有规定,按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