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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搭子提前脱队是否应承担责任?最高法详细解读

2026-01-15 10:54:28 来源:杭州网


(资料图片)

招募网友拼团出游,本想图轻松自在、性价比高,不料旅游搭子提前脱队,导致旅行成本增加、行程改变……这种情况下,旅游搭子是否应承担责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结伴旅游引发的合同纠纷案,目前该案已经生效。最高法对此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基本案情

“计划一辆SUV从深圳开往新疆。只坐4人,费用AA,单程费用大概1.5K……”2024年,张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招募旅行队友的帖子,明确写明从深圳前往新疆共计32天自驾游的具体行程安排、用时、线路、费用平摊等内容。赵某看到网帖后通过微信与张某取得联系,表示有意加入。出发前,张某多次通过微信与赵某确认行程和费用。其间,张某向赵某发送《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载明“本次活动的形式为均摊制……如有参与者中途离队,应提前告知团队成员,并自行承担离队后的一切安全与责任问题”。赵某对上述约定均无异议。

包括张某、赵某在内的4人团队自驾抵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后,按计划进入乌孙古道徒步七天。途中,赵某因体力原因自行离队,未按约定抵达集合点,后未经提前告知,要求取回行李退出旅行。张某认为赵某的中途退出增加了其他成员的旅行成本,要求其支付回程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公安机关调解仍未达成一致。

因旅游搭子提前脱队,张某与其他成员的旅行计划被打乱,原定的旅行时间缩短了9天,放弃自驾返程计划,改乘飞机返回深圳。返深后,张某要求赵某支付旅行产生的车辆损耗费、提前脱队违约金等费用。对此,赵某未予理会,张某遂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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