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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科工作制度有何规定吗?理疗科工作有哪些内容?

2023-05-08 09:00:57 来源:律速网

一、理疗科工作制度有何规定

(一)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三)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四)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五)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之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六)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和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七)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二、理疗科工作内容

理疗科主要是利用人工或自然界物理因素作用于人体,使之产生有利的反应,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目的。物理因素通过对局部的直接作用,和神经、体液的间接作用引起人体反应,调整血液循环,改善营养代谢,提高免疫力,调节神经系统功能,促进组织修复,因而消除致病因素,改善病理过程,最后达到治病目的。理疗科中的治疗一般是和中医结合,包括:针炙,拔罐,牵引,按磨,电疗(低频和热透等),相对医院设施条件好的,还有磁疗法、光疗法等等。

三、理疗的作用

1、共同性作用和特殊性作用

(1)共同性作用:如充血、消炎、镇痛等。

(2)特殊性作用:如低频电流引起肌肉收缩;紫外线促进维生素D的形成;直流电流的电解、电泳,能将药物离子导入体内;超声波的振荡雾化;高频电可使组织内部产生“内生热”等。

2、直接作用和反射作用

(1)直接作用:如高能量激光治疗疣、胎痣、血管瘤;紫外线刺激皮肤细胞和杀菌;直流电场内的离子移动;超高频电场促使 偶极分子振荡以及电解拔毛等。

(2)反射作用:是间接作用,是理疗的主要作用机制,是不同于其他疗法的主要特点,是借机体的反射作用和防御性反应,来保持和恢复生理平衡,从而消除病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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