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回购是什么?
报价回购是指以证券公司提供的债券作为质押,以按照标准债券折算率计算的标准债券总额作为融资额度,以公司报价和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并入资金,向指定在本证券公司交易的客户进行回购。回购到期时,客户将收回并融出资金,获得相应收益。全称质押式报价回购。
在报价回购业务中,证券公司是借款人,投资者是资金的贷款人,然后证券公司宣布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在与客户商定期限后,客户借钱给证券公司,然后来获取短期资金收入。这有点类似于银行的现金理财产品。
目前回购业务仅由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基金会、国企、事业单位、团体等单位办理。回购业务的交易起点不得低于10万元,以证券和市值的价值为基准,回购业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报价回购的准入条件:
客户已在实名登记系统合法开户,开户信息真实完整,开户时间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客户必须在我公司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客户账户资产来源合法合规,无抵押、担保。他在之前的交易中没有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参与报价回购交易的投资者应与本公司签订《客户协定》。提交时,客户在本公司的托管资产和账户保证金余额合计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质押式报价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手不一样。要约的对应方是证券公司,它是资金,的贷款人,证券公司是资金,的借款人,证券公司支付利息。质押式回购可以是资金的借款人(以标准券作为抵押品)或资金,的贷款人,交易对手是市场上的另一个人,证券公司只是这项业务的渠道。
此外,质押式回购的信用风险担保由质押物(标准券)决定,报价式回购的信用风险由投资者的交易对手证券公司提供的质押券及其自身信用决定。
质押式报价回购的作用有哪些?
1.对于客户而言,该业务可以在不影响其股票交易的情况下,有效满足其现金增值管理需求,资金的效率也较场外现金理财产品有所提升。
2.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质押式报价回购丰富了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线,使证券公司在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还可以为客户提供短期现金管理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新的资产配置方式,增加客户对公司的粘度,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